学校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为改善教师的办公条件,本着合理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排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对空调的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使用条件:
1、依据本地气象台的预报,夏季室外温度高于30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5度,可以开启空调。
2、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关闭门窗,其温度设定应控制在制冷不超过26度,制热20度以下。
3、特殊工作环境(如教师书吧、报告厅计算机房、广播室等)处空调视实际需要而定。使用前留下记录。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 学校空调的日常使用与管理由各班班主任、办公室室长、功能室管理员负责。同时负责空调遥控器的保管和温度调节。
2、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夏季还需拉好遮阳帘,严禁开窗、开门使用空调。
3、室外大课间活动期间,各班、各办公室必须将空调关闭。日常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要做到“人走关机”。放学前需将空调空开断开或将电源插头拔掉。放学前提前30分钟关机。
4、校园静校时间最迟为下午6点。放学留在学校的教师在下午6点前离开校园,留校教师如使用空调,则要在离开时主动关闭空调。
5、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空调出现故障时请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报修。
6、学校日常巡查中若发现有未按照学校规定要求使用空调的班级或处室,将予以通报批评。结果列入学校绩效考核工作中,如区聘教师不能评优,校聘教师按未遵守学校规定记录。
三、本制度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武汉市光谷第七小学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