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班级财产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班级财产实行管理负责制,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为各班财产管理责任人。
2、各班的课桌椅等财物在开学初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均经检查后,交给各班使用管理,设立班级财产管理登记明细,后勤服务中心、班主任各一份存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教室财产设备完好。学年结束时,由班主任和后勤服务中心共同盘点清查。
3、班主任平时要经常清点、检查班级各种财产数量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便以学校及时安排维护。
4、教育学生不准在课桌椅上刀刻乱划,不准用修正液在上面涂写。如属非正常损坏的,班级要责成责任者及时修理。
5、各班的电教设备、教具、劳动工具等各种财产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由班级追查责任者的责任。
6、班级的门窗每天放学前关锁好,门窗锁及玻璃如无故损坏的,班级要责成责任者赔偿修理。
7、做好教室内外墙面的保护工作。严禁用桌椅撞击墙面,教室四壁出现破损、乱涂乱写等,班级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8、要注意用电安全,教室内插座、电器开关和多媒体等电器设施,须由老师负责开关,学生不得随意操作。
9、节约用电,光线充足时不开灯,中午不开灯;课间操、放学后要及时关灯。
10、学校的其它公共财物要爱惜。注意节约用水,不随便开关水笼头,破坏卫生洁具,不随便攀摘校园内的花草树木,故意破坏者将予追查责任。
武汉市光谷第七小学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