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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号与匠作
(一)钱庄--金融特权
  钱庄的业务主要有存款放款储蓄和汇兑等四种。存款以其性质的不同分为定期往来特别三种。定期存款常在半年以上,必须在期满后方得支取计息。往来存款亦即活期存款,可以随时支取但不计息。除定期往来两种外,如信托存款通知存款等,均为特别存款。放存以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信用及抵押放款两种。信用放存,全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实物或证券作抵押,而抵押放款正相反,不凭信用而凭抵押物,一般情况,钱庄放款信用多于抵押,而抵押放款正相反不凭信用而凭抵押物。钱庄储蓄与存款性质稍有不同,一般具有款额小存期长利率高的特点。钱庄的业务还有汇兑原票号之专业,自票号衰落后此项营业即分散于银行邮局银号钱庄之手。清朝中叶随着黄河流域对蒙对满贸易的兴旺,黄河一带钱庄的汇兑业务曾十分兴旺,如山西钱庄的每年汇出汇进即各在两千七百余万元左右。钱庄的另一项重要是发行。钱庄有发行之特权曾经是中原金融商界的独特现象,钱庄取得发行权始于何时,已不好论证,但在民国初年,钱庄的私钞发行之数是十分可观的。
  明清时期中原一带商人开设的钱庄一般设经理副经理两人,俗称掌柜或者是二掌柜。掌柜统筹全号事务,二掌柜辅佐掌柜,并负督促全号人员勤怠之责;另配内事先生三五人,分掌银钱账簿财产,外有跑街若干人奔走街市,借以调查往来商号之信誉,访察商情、了解银根松紧以及汇率行市等情况。

(二)票号--金融兑网
  票号这种金融业务原是中原坐商独有的生意门路。早在中原一带特别是在山西商人经营票号的风气,在清朝中叶之后曾十分盛行,因此,历史上又把票号称为山西票号。票号最早产生于山西平遥商人雷履泰创办的日升昌票号,其开业时间大概在1821年(清道光初年)前后。继日升昌票号产生后不久又有蔚字五联号等几家票号出现,到1937年,山西的票号已形成平遥祁县、太谷三帮,数量也日渐增多。到了清末山西票号已发展到26家,并且在本省内外开设了
  许多分支机构。如平遥日升昌票号的分支,几乎遍布全国各地,河北有北京、天津、保定,山东有济南、青岛、烟台,山西有太原、曲沃、运城,陕西有西安、汉中、三原,河南有郑州、开封、漯河,江苏有上海、苏州、扬州、镇江,浙江有杭州、宁波,安徽有蚌埠、芜湖,江西有南昌、九江,福建有福州、厦门,湖北有汉口、沙市、宜昌,湖南有长沙、岳阳、湘潭,四川有成都、重庆、万县,广东有广州、汕头、谅州、九龙,广西有桂林、梧州,云南有昆明、蒙自,贵州有贵阳。除西北和东北外,日升昌的分支可说无地不有。
  清同治时,山西票号在全国85个城镇中建有400多个分号,并扩展到日本、朝鲜、新加坡等国,构成了四通八达的跨国金融汇兑网。票号产生的早期主要是办理国内商业汇兑。票号汇兑方式主要有票汇、信汇和电汇三种。票汇就是汇款人将款交给票号,由票号开汇票一张,交给汇款人,汇款人将汇票寄给收款人,收款人持票向票号取款,不需讨保,谓之认票不认人。为了防止,假造,汇票一般都有特别的纸张,由专人书写并且盖有印记而且书写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其特殊的规定。信汇是汇款人交款给票号后,写信给收款人票号收到汇款就写信通知汇款地的分号或连号;收款人接到汇款人的信,持信向交款地的票号中取,票号如接到交款的通知即行付款。
  这种方式具有半信用汇款性质,一般不是素有往来之大商号则不用信汇。电汇是清光绪末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汇兑方式,凡遇有紧急需款,即可交由票号电汇。票号拍发电报有自编密码,其日期、平包、数目,均能以一二字代替,颇为简捷,然而汇费昂贵。票号汇兑一般是顺汇,即甲地先收款,乙地后付款。以后随着商贸业的发展,一些票号也开始实行逆汇,即甲地票号通知乙地票号先付款,然后甲地票号再向汇款商铺收款。票号的汇费习惯上称为汇水,没有固定的数额由顾客与票号面商而定。汇水的大小往往因人而异,路途的远近银根的松紧为估定的标准。

(三)商号--店栈业务
  商号是指经营商品批发和零销业务的店栈铺号。在中原一带坐商当中经营商号的为数最多,民间习俗上又根据各个商号经营商品种类的不同把其称为百货店、杂货铺、米店、粮店、绸缎庄等等。黄河流域坐商经营的商号在明清时曾十分有名,如山西太谷商人王相卿开设的大盛魁商号,曾是北方最大的贸易商行,其活动范围以北京、山西、山东、河北、湖北、湖南、两广等省为主,远至蒙古、俄罗斯和苏联的许多地方。其资本的周转额,仅在外蒙一地即达1000万两白银,全部资本可以用50两重的银元宝从库伦到北京铺成一条金路。
  除了上述大商号之外;在黄河流域,散布在民间村镇、山庄的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小商店,它们购进销出,虽然本小利微但却方便了民间百姓群众。这类商店在农村一般多叫杂货店或小铺子等,经营的商品也主要为农民日常所需的物品,如柴米油盐、针头线脑、牛马套具、杈把锹镢、锅碗瓢盆等。其经营方式也可购买,也可用粮食等农副产品换取,还可赊账记在墙上或木牌上。这些小店有的在街市中心修建,有的则在临街的房子上进行简单的改装,如在临街的后墙上开一个小窗,便是一个店面等等,其经营人员也主要由自家人组成,随叫随卖,农商两不误。

(四)典当--押款买卖
  明清以来黄河流域的典当业曾十分发达,其中尤以山西为最盛。清康熙年间全国有当铺22357,其中山西就有4695家,占到21%。当时曾有全国典肆之际。当时江南徽人多从商又曰徽商。江北皆晋人曰晋商。而中原商人开设当铺,不仅在当地遍地林立,而且远及西北、东北、京、津以及长江流域。当铺是押物放款的一个行业。在黄河流域,当铺典当的程序一般分为--看货、协商、开票、编号、上账、上架等。当户持物来时,先由柜员验看货物进行估价。习俗上一般不论当物再新再好也不能当原值,金银首饰至多七八成,衣物最多六七成,一般当品只当市价的一半所以俗称当半。当户同意估价后,填写当票,然后交管账先生盖章,连同货款交给当户。当物过期不取,按当铺的习俗,当品就算"老号",当行可下架拍卖处理。当铺习惯上把付给当户的押款称为上架,把押放在外而未收回的款项称之为存架。
  中原黄河流域一带当铺抵押放款的期限一般有二十四个月、二十个月、十八个月、十五个月、十二个月五种,也有少数八个月和六个月的。当铺之利率在清朝中叶时,多为二分高亦不过二分五,低者仅一分五。民国以后逐渐增高,由二分升至二分五后又升至三分。当铺之利率均按月计算,计算办法一般开票即算一月,满一月之后,按过三不过四,过四不过五,过五不过六的办法计算,既满月后过三天不计息,第四天即作二月计算。也有满月即作二月,不满一月亦作月计算的。此外也有半月以下按半月,过半月则按一月计息的。
  当铺付给当户的票据习俗上称为"当票"。当票的一般格式是,上写当铺名称,下写当物品名、金额、期限、利率等。在黄河 流域,当票上一般要对当品加贬词,如棉织品冠以破旧二字,丝织品冠以毛银,首饰注以淡金砂金,锡器则大书一个废字等等,以此来贬低商品的价值。当户在赎买当品时,本利同清凭票取物。当票不记名认票不认人。如有丢失允许挂失,事后可讨保证明,核实情况方可赎当或重开当票。如当票挂失前被人抢先赎走当物,当铺概不负责。当票也可以转卖过户。为避免上当买户一般先到所在当铺进行核对,确认属实无误方预付款,同时办理赎当和过户手续。

(五)匠作--大众手艺
  匠作手艺的兴起是与人们的生产分工的逐渐专业化相一致 的。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之间的分工尚未形成时,所有的活都要自己干,是一个多面手和全能水平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生活生产需要的物品日益增加,那些在某方面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就变原来自己的副业为主业,专门从事各种自己特长的职业以谋生,出现了各种专职的工匠。这种工匠散布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的在作坊中工作有的游动于民间村落的角角落落,满足着人们生活的各种需要,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匠作习俗文化。传统的民间匠作号称七十二行,其中代表性的匠作主要的有——
木匠石匠--鲁班
泥匠漆匠--鲁班妻
陶匠--范蠡
铁匠--李老君
酒匠--杜康
纸匠--祭伦
屠宰--张飞
笔匠--蒙恬
盐匠--葛洪
醋匠--帝予
蔑匠--泰山
画匠--昊道子
鞋匠--孙膑
裁缝匠--轩辕帝
理发匠--吕洞宾
火脚业--宗泽

梨园祖师--唐明皇等等……
  应当说民间各行祖师爷都有自己的由来的传说,而有了祖师爷便有祖师爷的崇拜,人们不仅修了鲁班庙、老君庙、药王庙等加以祭祀,而且在行业之内还有各种祖师爷生辰忌日的祭祀,非常隆重。各行匠作都是特殊的工种,需要特殊的技能和特殊的训练,因此形成了匠作民俗的个性特征--
1.讲究师承关系
  匠作都是需要特殊技能的职业非有师父指点迷津不可,所以就形成了师徒相承、手教口授的特殊关系。拜师成为学艺的绝对前提,不拜师也就难以学艺,当然也就不会有大的成就。有些绝活还形成了只传男不传女的规矩,使行业传承的范围非常的狭小,有的仅在子弟或亲戚间传承,形成了地区性的行业趋势。
2.封锁技术秘密
  由于讲究师徒传承,技术只在师徒间传授,对于非师徒关系,的人员则一概保密,因此非师徒之间,非门派之间技术绝对不相传授。加上各行各业之间本身存在的竞争,匠作同行之间的技术封锁,就显得更加严格。什么祖传秘方、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之类便到处可见。应当看到,这种技术封锁在一定程度上滞缓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3.生产活动的神秘性
  民间的这种神秘性,一般主要表现在师承关系和封锁技术方面,同时也表现在行业中有许多禁忌和流行特殊的行话。如甘肃武威一带的挖煤工,为了避凶求吉无论在井上还是在井下都迥忌说砸,凡用砸处都以碾代替。打石匠工作时不准开口说话,否则可能导致工伤事故。忌女人到采石的洞口或洞中,认为女人去了会惹山神发怒。青田石匠忌说洞,进矿洞叫进财;也不 说回家,叫拔草鞋;还忌说洗,因为洗与死同音,所以连碗也不洗只用布擦干净。匠作生产的特点和特殊性,使各种匠作的门户观念非常的强,这是可以理解的。匠作不仅在创造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有用的东西,也在为我们的生恬创造美,匠作艺术本身其实都在追求精益求精希望创造完美的用具和工艺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同的色彩。
(六)商业--交换场所
  中华民间商业的发展是人类进步的必然结果,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时期,商业虽然受到歧视但并没有妨碍它的成熟和发展。形成了以集市贸易庙会和行商坐商相交*存在,以满足和便利老百姓为目的的商业体系和习俗。

集市
  集市是在商品经济获得一定的发展之后为便于货物交易而形成的一种买卖交换场所。集市形成的历史非常的早,《易·系辞下》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便是殷商时代集市交易的写照。早期的集市大约仅仅在交换各自缺少的货物,各得其所而已,并不计较商品价值之间的等值与否。建国前的苦聪人就比较流行这样一种交换方式,把自己的猎物或.兽皮放在通往集市的路边,然后就躲进草丛,等换取山货的商人放一些盐巴布匹或衣物并将东西取走后,他们 才将放置的物品拿回家。至于是否等价从来不去过问。集市一直由政府划地经营,四周筑有高高的围墙早启晚闭。北方基本上叫"集",而南方则基本上叫"市",也有叫"步"的。两广一带则叫"墟",云南叫"街子",四川贵州常叫"场"。集市大都,在城镇边沿或一些集镇中进行,一般并不天天有集市,而是有固定的时间。相近的集镇有着不同的集市时间以便错开,让行商可以多赶一些集市。农民则将自己多余的货物在集市中出售,同时买进日常生活必需品和生产用品丰富了市场,也方便了百姓日常生活……

行商
  民间的行商一直拥有两种形式--一利,是资金雄厚进行长途跋涉大宗交易的商队,像历史上来往于丝绸之路上的骆驼商队飞云贵高原的马帮等;另一种是小本经营的小贩,他们身背肩挑上山下乡,走街串巷赚取微薄利润以养家湖口。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便是这种小贩。著名的如浙江永康的小五金货郎担,他们走东串西,补铜壶补锅制作各种五金用具:义乌的鸡毛换糖也是非常著名的小行商小商贩。这种行商随着现代商业经挤的发展,在江浙一带已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

坐商
  这是一种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商业行为。唐代前市中的肆大约是坐商的前身,后来在宋代时,坊市制度有了重大改变,使市中有了固定的经营者,这就是我们现在常见的商店。坐商一般 都集中在居民区和大城镇,大都有自己的固定的消费者。他们除了特别重视自己的店牌子之外,在过去坐商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就是,在自己的店门口,按不同经营内容,悬挂幌子。

幌子
  民间把幌子也称望子,这是一种具有现代广告意义的悬挂物。理论上应当是很吉利的。望子有希望的意思。它与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久而久之约定俗成,特殊的幌子就成了某种生意的象征。如酒店悬挂写有酒字的旗子或悬挂一只葫芦;酱菜铺镌刻酱园或"酱"字做幌子;裁缝则在木板上写"成衣"二字做幌子;卖扇子的则挂一把大扇子;当铺门前则悬二个大大的"当"字;茶叶店门前是"茶"字等。这些招幌浅显明白,让人一看便知店中所经营的内容,买东西不会走错地方。在东北地区悬挂的幌子不仅表明自己在经营生意,而且还有等级象征。
  挂一个笊篱头子作幌子的是鸡毛小店,专招徕挑担的小货郎,贫穷的过路人,吃得很简单。挂一个罗圈,下面飘几根布条的幌子,招徕的是一般过往行人,吃的是大煎饼和豆腐脑。挂梨包幌子的店,比前两种店稍大,专住赶大车和赶牲口的,伙食一般,有喂牲口的站槽和泡料的缸。挂两个罗圈做幌子的店,是既住大车又住人,伙食也简单,当地称"管小饭"。挂五个罗圈的大车店,条件就较好既卖草料,伙食中等,还有便意的酒菜。挂柳罐斗加一串罗圈,一般五到七个,下系红布条做幌子的店是大车店,这是东北最讲究的旅店。除有大炕外还有单间,伙食也比较讲究。不管是行商还是坐商,也不管是集市还是庙会,它的最重要的目的都是为了给民众以方便的购物机会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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