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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命思想有极广泛的存在市场,其意义也十分复杂。在传统语言中,天、天命、天道、命等概念有极大的相通性。最初,天命的意义等同于天神、天帝,后来,随着人们认识自然的深化,其涵义有了变化。大致而言,对天命有两种理解:一是把天视为无意志的自然,天命即是自然界的必然规律;一是把天当作有意志的至上神,天命即上天的意志和命令。由于孔子有五十而知天命的自许,天命思想受到后人极大的重视。
  在夏、商、周三代,天被视为至上神,人们认为天是有意志有人格的最高主宰,它能够发布命令指挥人世的一切。三代革命之际,天命往往被说成是社会变动的根据。《尚书·汤誓》中汤说,夏人罪恶深重,天命我杀之。殷商时代,占卜成风,人们把一切人事活动都看成是由天意来决定的。帝生子立商,是商人牢固的信念,盘庚迁殷被认为是续命于天;纣王将亡,他还自认为是有命在天。周灭商后,周公继承并发展了殷人的天命思想,认为周的天下是上天授予的,文王获有天命,才进行灭殷行动的。殷周倾覆,使周公提出了上帝可能改换人间代理人的观点,他说"皇天上帝,改厥元子。"皇天无亲,授予有德者。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统治者实行德政,顺从民意,上天才会让他统治平稳。西周末年,有些人对天的正义性提出了怀疑,认为上天无德而降灾,进而开始否定上天。春秋时叔向、子产等人的无神论倾向,就是这种否定天命的新思考。与当时无神论、怀疑论思想兴起相一致,孔子对天命问题持一种比较折衷的态度,倾向于把天视为自然,把命理解为包含异己的不可知因素的东西;但受殷商以来原始天命思想的影响,孔子有时也把天看作是有意志的主宰,认为获罪于天就没有祈福处了,所以要求人敬畏天命,这反映了他思想的矛盾。孔子的天命思想奠定了儒家天命观念的基础。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天命神性思想,荀子则发展了孔子的自然天命思想,把天命看作是自然规律。《易传》的天命观大体不出孔孟。
  老子不谈“天命”,但却提出了“复命”。《老子·十六章》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何谓复命?解释颇多,但大意多指自然命体的形式过程之根源。道家和道教对《老子》所言“命”,都从生命方面做了理解。
  对于命的问题,列子也有论述,他在《列子·力命篇》里,巧妙地通过“力”和“命”的对话,坚信在命运安排面前,人力渺小有限。
  庄子好谈命,“命”之概念在《庄子》内、外、杂篇中先后出现近三十次,绝大多数是作为命运观念提出来的。如曰:“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大宗师》“求共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极者,命也夫。”(同上)“死生存亡,穷达富贵,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德充符》)“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世间》)庄子的命运观念与儒家天命观有所异同。相同之处在于个体的人对于天命来说不可抗拒,只能顺从。不同之处,在命运的根源上,儒家的天命观有冥冥在上的天的意志作用表现,而庄子则认为命运与未知时数的变化有关。对于大千世界来说,人必竟太渺小,面对未来的必然性无可奈何;而对于整个命运过程,庄子则认就象夜有长短,物有所情(欲、需),“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即随着自然的变化而命运也在变化,相辅相成,并无“意志”的决定。所以,庄子教人在无可奈何之时要泰然处之,“安之若命”。同时庄子又强调了命运的自然性。《庄子·天运》中说:“吾奏之以无怠之声,调之以自然之命,故若混逐丛生,林乐而无形......”。《庄子》还提出了待时而发的自然主义时命观:“古之所谓隐士者也,非伏其身而弗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知而不发也,时命大谬也。当时命而大行乎天下,则反一无迹;不当时命而大穷乎天下,则深根宁极而待,此存身之道也。”(《缮性》)庄子的这种命运思想,是一种科学看待命运问题的哲辨天命观。用现代语言来表达,就是: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万物不长;人不得时,利路不通。命运与天时、地利、人和有着密不可分的诸多复杂关系。人不可以胜天,事却尽在人为。随机应变,待时而动,存身合道,这就是庄子的命运观和人生处世哲学,老庄思想是后世道家和道教的基本指导思想,比起孔子早年周游列国,急于到处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很想干一番仁政事业,结果风尘仆仆却因不合时宜,穷困不通,碰了一鼻子灰以后,才深深的发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的感慨,要具有实际的人生命运的科学意义。“孔子晚而喜《易》、序《彖》、《传》、《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史记·孔子世家》)这是孔子晚年天命具有意志思想的一大转变,并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周易·说卦传》)。
  墨翟信鬼不信命,欲以经验的方式(如“三表法”)来证实超验的天命不存在。可是经验只能证实经验内的事情,不能证实超验的事情,所以他的非命思想影响不大。
  先秦之际,虽有诸子百家之说,但并未形成明确的教派学说。西汉初期,虽然还不曾形成道教组织,但文帝,景帝两代以黄、老道家“清静无为”之学治理天下,黄老道家思想成为主要政治学说,出现“文景之治”的盛世。但诸侯势力膨胀,出现七国之乱。叛乱平定后,为了加强皇权的绝对统治,汉武帝开始与董仲舒等人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在“天命”思想上大作文章。
  董仲舒等人推孔子为教祖,列《易经》为五经之首。并将战国阴阳家、方士邹衍的天人感应学说加以发挥,创立成为系统的天人感应学说理论。董仲舒并著有《春秋繁露》与《贤良对策》,都是讲天人感应的名作。因著作对策有三次,后人多称为《天人三策》。天人感应学说在当时被尊为官方哲学。董仲舒与汉武帝所推行的“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天人相副”学说的目的,究其根本,是为了在社会关系的结构上,建立一套完整的政治统治制度。如建立“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春秋繁露·基义》)确定了人的尊卑地位;“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同上)是在国家政体上建立机制依天道行事。而儒学的“天”是有意志的,帝王就是一个国家“天”的最高代表,因此,帝王的言行意志,也就代表了天的意志行为。这样,在完善了一系列的整套理论之后,尊孔子为教祖,尊原始道家所敬奉的“太一神”为天帝,加上礼乐祭示典章制度的完备,皇帝尊任教皇,为天的代表,政教合一的儒教就产生了。皇帝诏书开首即以“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开始朝廷的“圣谕广训”就是圣旨。从而孔子主张的“顺性命”、“乐天知命”思想,与皇权的“奉天承运”紧密结合起来,使皇命的圣旨代表了天命的决定,而以“存天理,灭人欲”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汉武帝与董仲舒等人将孔、孟之道的天命观发挥的淋漓尽致,建立了一套皇权至上的封建君王政治统治体系。皇帝的言行就是代天行道的最高指示,皇帝及朝廷的圣谕,就是人们思想行为和生活规范的准则。由此演列推广,社会的一切体系制度就健全了。因此,“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在一个家庭中,父权、男权亦最高至上,父亲可以决定一家人的命运,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休妻变卖而决定女人的命运。而对于个人来说,“学而优则仕”,唯有读书做官,才能出人头第,其他万般皆下品,一切的方术、技巧,皆被视为“雕虫小技”等等。这样,极大的阴碍、打击、损伤了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限制、磨灭了个体人性的张扬。所以,我们今天在仍然盛为流播的命书中,不难找到诸如“官贵”、“正官”、“偏官”、“正财”、“偏财”、“正印”、“偏印”、“妻财”等等与封建伦理与社会体制有关以及人生标准的术语,“八字”、“四柱”算命术,实为儒家天命理论的经典之用,为道家所弃。而算命术中所贯串的气论、星宿、神煞、太岁等天文历算的知识,却又是原始道家和方士所发明的知识。
  汉武帝和董仲舒对孔子的推崇和对《周易》的利用,也许是孔子所始料不及的。就拿《周易》来说,分《易经》和《易传》两部分。传为经所做,不能有违《易经》原义,只能依附。而沿着《易经》和《易传》的思路,必然产生生命的意义及其个体性原则,因为“易”本义为变易。“为道屡迁”,“唯变所迂”为《易经》的基本思想,而强调生命的意义及个体性原则,这就必然与孔子的天命观发生了冲突,而这又是讲求群体、天命的儒学所不欲的。《易经》中并没有明确的天命观念,它充满的是卦象、数理、阴阳、刚柔、动静、变化等,其中尤其贯穿了数理的神秘性,这种神秘性与其说是冥冥天命给定的,到不如说是物事间的变化性所决定的,所以讲求推穷格致,而不是盲目信从。而命在《易传》中有了不同天命的另一层意义。如《彖传》说:“革而常,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易传》承继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天命在孔子那里已经获得至上性命是不可革。所以“汤武革命”不是革天命,而是革性命,即革性命所产生的根源处。“性”虽为天命之性,但它并非天命本身,天命自从命定其产生后,就叫其自行负责以后的一切行为。“汤武革命”就是从根本上推翻夏桀、殷纣王朝,与天命无关。或许《易传》已受了先秦道家思想的影响,与孔子天命思想偏离太远,所以,后来研究易学者发现《易传》中矛盾处颇多,怀疑不是孔子一人所作,为多人所为。而“汤武革命”的“性命”问题,在《孝经》中得到“纠正”;“性者,生之质。命者,人所禀受也。”这就把命观念回复到人们不得不接受的命运观念上。
  汉武帝和董仲舒所推行的“天命”思想和儒门易学,对后世影响极大,以至使宋代之前,易学研究走入了困境。而在麻衣道者撰《正易心法》,陈抟为其作注释,并创太极图等图式,将《易经》引入道家的原始自然天地,和和谐自然的天命观,才使易学研究走出了困境。而在西汉末期,正是由于汉武帝、董仲舒等人推行天人感应学说的天的意志的天命论,使谶纬神学勃然兴起,各种附会于天的意志的占卜、预言等泛滥成风,而发展到了用于政治目的地大造谶书,终使西汉走向灭亡。而董仲舒也因为利用天人感应学说搞政治预言,在一次预言汉高祖庙园火灾时,差点被杀头。这一事件记载在《汉书·董仲舒传》中。
  东汉初,王充有感于与当道不合,闭门潜思辛笔,著成《论衡》85篇,20余万字,揭露了谶纬神学的荒谬,抨击了生而知之的观点,提出了“天地合气,万物自生”(《论衡·自然》)并确立了“元气一元论”的哲学观,受先秦道家及老庄思想影响极大。他在《论衡》一书的《命禄》、《气寿》、《幸偶》、《命义》、《无形》、《偶会》、《初禀》等篇章里,从各个方面论述了命的问题,坚决主张命运是客观存在的,极力要把孔子与董仲舒等儒学的那一套冥冥意志天命论,返还到宇宙自然之命运观。《论衡·偶会篇》云:“命,吉凶之主也。”但他不再相信神秘莫测的上天之命运的主宰,而认为命乃“自然之道,适偶之数”,“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得*,贵或秧有高下,富或资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大小之所授也。“认为命与出生时所禀受的阴阳五行之元气有关,与天上的值日星辰有关。既然命运问题并非神秘莫测的上天的意志所决定,那么,人们就可以通过某种方法得到认知和把握,即具有预测的科学性,因此,王充的唯物论学说,成为各种关于“命理”预测术思想与系统理论建立的根据,使后世各种预测术逐渐知识化、理论化、系统化、科学化,形成了专门的中国独有的命理学体系。王充的思想非常活跃,既有命运的,又有科学的,甚至还包含着我们今天所说的优生学的思想成份在内。王充虽被列为儒生,但实为修道的隐士,其著述中充分体现了老庄自然主义哲学生命观,他的“元气”论,既不同于董仲舒“天的意志的元气论”,也不同于杨雄“玄的元气论”,而是天道自然的元气论。作为一种完整的,有系统的学说,元气论对中国哲学,及道家与道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道教的“道气”论奠定了基础。
  汉代人还多讲三命,东汉《白虎通义·寿命》说命有三种,即寿命、遭命、随命。赵岐也认为命有三名:行善而得好处叫受命,行善而得恶是遭命,行恶而得恶叫随命。凡此种种,自汉以来,对命的探讨与研究逐渐趋白热化程度,但却形成明确的两大阵营,学术界认为,凡是从事命理研究,在朝为官或为朝廷做事的,都称为“书房派”,而其余的都划规为“江相派”或隐士一类。
  到唐代,韩愈重新提出贵*、祸福决定于天的天命思想,把天看作有意志的人格神。柳宗元则认为上而玄的是天,下而黄的是地,天地是自然,批判了天能赏功罚恶的迷信,认为功者自成功,有祸自得祸,天人不相关。后来,刘禹锡进一步发挥了柳宗元的思想。
  宋明时代,天命思想有了新的发展,哲学家们把它与气、理、性联系起来,天命的原始、世俗色彩少了,而思辨性加强。张载认为义命合一,义是当然之理,命是自然之理,两者是统一的。程颢、程颐两兄弟言义言理而不说命,主张注重人事天理而不必说命,是天命思想发展中的新思想。南宋朱熹对二程的天命观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前人所未发,但他自己却说命,认为人的生死寿夭、贪*贫富是命中注定。朱熹有时又把天命看作是事物当然的理,是天道流行而赋予万物的那个东西。明代王良承认有命,却不赞成听命、安命,而要求造命。王夫之也要求造命,但提出人可以为天下造命,却不能为自己造命。清代颜元主张主宰命运,掌握乾坤。传统的天命论思想,至近代随着帝制的推翻,失去了存在的土壤,但其中的一些思想在民间一直留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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